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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2019年美术与设计学类 本科录取办法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   发布时间: 2019-06-03 09:38:49  字号: [大] [中] [小] [收藏]


本科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和其他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校 2019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新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办法规定如下:

一、专业分数线

1.景德镇陶瓷大学2019年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美术校考)共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书法学专业除外)和书法学专业两类。各类考试科目及分值见《景德镇陶瓷大学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2.考生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学专业(书法学专业除外)应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美术校考合格证。

2)江西省考生必须达到江西省相应录取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3.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应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有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未组织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仅需获得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证。

二、文化分数线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最低文化总分线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文化分数线的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和数学各为150分、综合为300分计算,相关科目要求语文70分(含)以上,英语65分(含)以上。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按比例折算,如江苏省考生因语文单科满分160分,其语文单科要求75分(含)以上;英语单科满分120分,其英语单科要求52分(含)以上。

江西省考生最低文化总分线按江西省省内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录取控制文化线执行,并且相关科目语文70(含)以上,英语65(含)以上。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职教班按照江西省艺术类所在录取批次的投档录取原则执行。

三、对于专业优秀考生的文化分优惠政策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在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对语文、英语两门课的单科成绩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根据其专业校考成绩的全国排名情况分四档执行优惠,具体办法如下:

1.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10名的,可享受语文、英语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2.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11--30名的,允许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30分。

3.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31--60名的,允许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20分。

4.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61--100名的,允许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10分。

江西省考生在满足江西省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其江西省专业统考成绩在全省前100名的排名情况,按照全国语文、英语单科文化优惠政策与上述对应的档次分四档执行。

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不享受文化分优惠政策

四、美术及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特点,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规定如下: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性质,在报考我校专业合格且达到最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折算公式: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 +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30。按录取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总分、语文、英语的科目顺序排序。我校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政策不一致,将按照相关政策调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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