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总站 [返回首页]  高考招生网专业的高校招生信息平台(www.lemonzs.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高考资讯 高考招生 高职招生 独立院校 民办院校 艺术招生 院校宣传 微信关注

      院校导航

综合院校

工科院校

农业院校

林业院校

医院院校

师范院校

语言院校

财经院校

政法院校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民族院校

      推荐信息

·

南职Q版表情包上线了

·

在南职,与运动同行

·

一年一季的高考又要滚烫炽热地来了

·

今日推荐——飞行学院

·

安阳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举行2021年成渝地区双

      热门信息

·

安阳工学院2020年度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安

·

2020年高考本科大学录取人数及录取率

·

2020年新增优秀运动员保送项目及赛事表

·

复课后,如何防疫情?

·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办

·

北京:明起!29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征集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8-06-26 15:23:24  字号: [大] [中] [小] [收藏]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8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264)。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邮政编码:430065)。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

(一)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技能高考生)。

(二)参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

(三)参加“3+2”分段制转段考核成绩合格,转入高职阶段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历年各专业录取报到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制订学校年度招生章程,报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六)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七)代表学校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八)配合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普通文理考生(含艺术类)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

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年度单招简章为准。

“3+2”转段制考生须参加就读中职学校转段考核。考核方案由联办学校共同制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顺序志愿投档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特殊专业除外,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六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6299

学校主页:www.whtcc.edu.cn

招生信息网:zs.whtcc.edu.cn

招生咨询QQ:800038112

    

<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柠檬高考招生 www.lemonzs.com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本站镜像

电话:010-60692120 / 13671350485 业务QQ:2145341649 高考招生网 信箱:lemonzs123@126.com

京ICP备17012336号-1 Copyright © 2007-2016 , All Rights Reserve 搜扑互联

教育招生就业信息管理中心 北京与尔易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